时间:2017-05-30 10:13
【综研微语】自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凭借多年在经济特区以及工业园区全生命周期管理方面的研究经验,已为埃塞俄比亚、刚果共和国、毛里求斯、肯尼亚、印度、斯里兰卡、白俄罗斯、密克罗尼西亚等国家特殊经济区的立法、规划、建设提供咨询,输出中国经济特区发展经验,同时积极推动中国企业从海外园区工程建设,向投、建、管、运全链条服务转型。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的工作,即为“一带一路”项目在海外切实落地提供智力支持,同时也是中国研究咨询业“走出去”,输出中国软实力的良好实践,受到了中国外交部和东道国政府的高度评价。
文/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
区域发展规划研究所研究员 余宗良
□ 南亚最自由经济体—斯里兰卡素有“印度洋上的珍珠”、“东方的十字路口”美誉,是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
□ 中国是斯里兰卡最大的贸易伙伴和重要投资国。产业园区是中资企业抱团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载体。斯里兰卡经济落后,有意借鉴中国产业园区模式,授权中资企业开发建设产业园。
□ 斯里兰卡营商环境有待优化,中斯双方应加强政策沟通,通过签订双边具有国际法性的条约和推动斯方出台园区最高立法,形成国际法 东道国国内法的体系,优化投资环境,保障中资企业在内的投资者权益。
斯里兰卡是南亚区域最自由化的经济体,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积极回应了中国“一带一路”的构想,也是亚投行倡议的积极参与者和创始会员国。斯里兰卡素有“印度洋上的珍珠”、“东方的十字路口”之称,紧邻亚欧国际主航线,拥有连接东西方的便利地理条件,具有整合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发展成为连接东南亚、非洲新兴经济体、中东产油区和西方发达经济体的重要枢纽。当前,斯里兰卡是个农业国家,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当下,产业园区已是中资企业抱团“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载体。到目前为止,在一带一路沿线20个国家已建设56个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超过18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240亿元),为东道国创造超过10亿美元的税收,超过16万个就业岗位。当前,斯里兰卡正借鉴中国产业园区发展经验,开始建设中国—斯里兰卡工业园区。但鉴于斯里兰卡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中斯双方应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保障好中资企业的投资安全。
01/ 斯里兰卡宏伟的经济发展目标和亟待发展的经济
斯里兰卡是南亚最自由化的经济体,叠加南亚自贸协定(safta)和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区域(apta)优势,是唯一一个与印度和巴基斯坦同时签有贸易协定的国家,已经和27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议和38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税收双边协议。斯里兰卡国家发展战略规划“马欣达愿景”中提出,要将斯里兰卡建设成为海事、航空、商业、能源、知识五大中心,并提出重点建设“两翼一廊”,其中科伦坡和汉班托塔地区一起承担经济增长翼的发展使命。斯里兰卡未来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不可阻挡的斯里兰卡—不可阻挡年未来展望和2014-2016 年公共投资战略》要求实施出口优先战略,发展出口导向型和进口替代型经济,将斯里兰卡打造成为在全球范围内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经济中心、现代亚洲丝绸之路上一颗明珠。目前,斯里兰卡是个农业国家,工业基础薄弱,贸易逆差显著,外债规模较大,国际收支不平衡,工业园区发展缓慢。
2010-2015年斯里兰卡宏观经济数据
注释:总储备不包括黄金,包含特别提款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成员国在imf的储备头寸以及由货币基金当局管理的外汇储备。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数据库
02/ 营商环境和园区经济发展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
世界银行公布的《2017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斯里兰卡排名为110位。惠誉、标普、穆迪等国际主要评级机构对斯里兰卡的信用评级均在b级和负面展望。2015年1月,斯里兰卡新政府上台,对前政府审批的中国、印度、伊朗、澳大利亚等外商投资项目进行重新评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2015年9月,斯里兰卡总理维克勒马新哈访印期间,民众以保护本国民族工业发展为由,抗议印讨论签署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2017年1月7日,在斯里兰卡总理维克勒马辛哈和中国驻斯里兰卡大使易先良出席的汉邦托塔中国—斯里兰卡工业园的奠基仪式上,民众抗议,并与警方发生冲突。
斯里兰卡现共有园区16个,总占地面积708公顷,其中14个由boi(board of investment)运营的出口加工区和2个由企业运营的工业园区,产业以纺织服装为主, 辅有食品加工、化工、汽车、it及教育等产业。斯里兰卡产业园区有面积小、企业规模小、产业类型分散、产业集聚效应不强、辐射带动力有限、政府服务水准不高等特点。
03/中斯两国应加大法律层面的“政策沟通”
随着中斯两国经贸合作水平不断提高,中国对斯里兰卡投资快速增长,中国企业深度参与了海港、机场、发电站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如科伦波港口城、火电发电项目、汉班托塔港、贾夫纳内环公路等。2016年,中国首次成为斯里兰卡最大贸易伙伴和进口来源国,双边贸易额达到45.6亿美元,已是斯里兰卡最重要的投资国之一。下一步,中斯两国应进一步加强法律层面的“政策沟通”,推动斯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中资企业在内的投资者权益。
1、签订具有国际法意义的条约。目前,中国和斯里兰卡已签订了《关于相互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斯两国互免国际航空运输和海运收入税收的协议》等双边协定,并且都是世界贸易组织、《关于解决国家与其他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简称“《华盛顿公约、icsid》)成员。2017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中斯建交60周年的一年,双方应全力完成覆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等内容的自贸谈判。
2、支持东道国斯里兰卡出台园区发展的最高立法。大力支持斯里兰卡将双边或诸边的fta、bit等有关规定转化为更加具体明确的国内法,进一步强化保障机制。同时,大力支持斯里兰卡通过中央或中央授权特别立法,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对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税收、出入境、纠纷解决等基本问题进行规定,保障投资者权益。
3、构建园区建设对话机制。在双边或诸边的国家经济外交对话协调机制下如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斯经贸联委会机制等,增设高级别的园区建设和对话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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